本报评论员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乡村振兴战略也首次被写入党章。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背景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深刻把握我国国情农情,深刻认识我国城乡关系变化特征和现代化建设规律的基础上,着眼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着眼于实现“两个一百年”的目标导向和补齐农业农村短腿短板的问题导向,对三农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提出的新的目标要求,必将在我国农业农村发展乃至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写下划时代的一笔。
党的十八大以来,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但由于历史欠账较多,当前,我国最大的发展不平衡仍然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发展不充分仍然是农村发展不充分,全面小康征途上受到发展不平衡和不充分影响最大的人群仍然是农民。尤其是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时代,解决农业农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短板问题更加凸显、更加急迫。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对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2035年实现基本现代化和2050年实现现代化强国的目标,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要抓紧解决农业供给质量、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不高,农民增收后劲不足,农村自我发展能力弱,城乡差距依然较大的现实难题,必须把乡村振兴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牢牢把握农业农村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科学制定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让亿万农民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新生活。
乡村振兴,必须要采取超常规振兴措施。一方面,继续推动要素配置、资源条件、公共服务向农业农村倾斜,加快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让农业强起来、农村美起来、农民富起来。另一方面,要在城乡融合发展制度设计、政策创新上想办法、求突破,进一步调整理顺工农城乡关系,显著缩小城乡差距,真正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家园。
乡村振兴,始终要抓住产业兴旺这个重点。“产业兴旺”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生产发展”的升级版、升华版。乡村振兴归根结底是发展问题,始终要靠大力发展农村生产力来解决。一方面,要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动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产品加工业等转型升级,努力向现代农业迈进。另一方面,要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支持和鼓励农民参与并共享农村“双创”的红利。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这一切最终都要落在农民增收上,落在农民福祉的增加上。
乡村振兴,必须全方位缩小城乡差别。乡村振兴绝不仅是经济的振兴,也是生态的振兴、文化的振兴、教育的振兴、科技的振兴、社会的振兴。新农村建设的“村容整洁”升级到“生态宜居”,强调了农村生态建设要由表及里,由物及人,要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农业农村现代化,满足农民对美好生活特别是生态美好的向往。“管理民主”升级到“治理有效”,既强调了由管到治的治理思维,也强调了要从注重基层民主制度建设过程到追求农村社会稳定结果的更高要求,更注入了“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新内涵。
“生活宽裕”升级到“生活富裕”,虽一字之差却充分体现了多年来城乡收入差距缩小的良好态势,更强调了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少和共同富裕路上不落一人的决心。“乡风文明”需要长期坚持,但内涵更丰富,更强调保持乡村文化特色与城市现代文化的融合。落实乡村振兴目标,归结起来就要坚定不移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为城乡融合发展创造条件,既要从生态、文化、教育、科技、社会等方面全方位缩小城乡差别,更要从制度层面着手,建立一种全新的城乡关系。
乡村振兴战略事关全面小康的目标达成,事关共同富裕的承诺兑现,事关现代化强国的蓝图实现。进入新时代,面对新要求,只有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切实落实好乡村振兴的重大战略,全方位缩小城乡差距,让城市和乡村实现各美其美、美美与共,才能实现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才能让农民群众与全国人民一起共享伟大梦想的荣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