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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天然林资源保护实施成效新闻发布会
2018-12-07 10:31  点击:83
 

10月30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天然林资源保护实施成效新闻发布会。自治区林业厅副巡视员杨俊平介绍了内蒙古自治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实施20年成效,自治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局局长参加了发布会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内蒙古自治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实施成效新闻发布会发布词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副巡视员  杨俊平

(2018年10月30日)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

首先,由衷地感谢大家多年来对天然林资源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1998年,我国长江流域和嫩江流域发生了历史上罕见的特大水灾之后,为解决长期以来我国天然林资源过度消耗而引起的生态环境恶化的问题,党中央、国务院从我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做出了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简称“天保工程”)的重大决策,启动了天保工程一期,实施期限为1998年至2010年。天保工程是我国全面加强生态建设的标志性工程,也是林业发展从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转变的历史性举措;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重大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实施难度大,是一项系统工程,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社会性的特点,被广大干部群众俗称为林业生态建设的“天”字号工程。2011年,国务院召开全国天保工程工作会议,标志着天保工程二期正式启动,实施期限为2010年至2020年。

我区天保工程是全国唯一进入“长江上游和黄河上中游”、“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两大全国天保工程实施范围的省区。天保工程在我区实施20年来,在国家相关部门大力扶持下,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级党委、政府和工程区广大干部群众的不懈努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下面我就自治区天保工程实施20年成效做简要介绍。

一、天然林资源保护概况

天保工程在我区有三个工程区,即内蒙古森工集团工程区、岭南八局及三旗市工程区和黄河上中游工程区。天保工程一期涉及9个盟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乌兰察布市、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阿拉善盟)的66个旗县级实施单位,天保工程二期达到74个,增加了8个。三个工程区总面积6.1亿亩,占全区总土地面积34.5%。工程区林业用地面积3.4亿亩,有林面积1.6亿亩,其中天然林1.4亿亩。

天保工程实施20年来,中央累计投入资金486.76亿元。其中,天保工程一期108.9亿元,约占全国天保工程一期总投入的10%;天保工程二期截止2017年,累计完成工程投资377.86亿元,约占全国天保工程二期规划投入的15.5%。

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12年率先在兴安盟五岔沟、白狼林业局和森工集团的阿尔山林业局开展了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试点,由自治区财政给予木材停伐补助,比国家实施停止天然林商业性补助政策早两年。

国家林业局决定从2015年4月1日起,全面停止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商业性采伐。从2016年起全面停止全国国有林场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按照国家要求,我区内蒙古森工集团、岭南八局及三旗市工程区和非天保工程区大兴安岭山脉的102个国有林场全面停止了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目前,我区已全面停止了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实现了全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全覆盖。

二、天然林保护取得显著成效

天保工程在我区实施20年来,始终坚持以森林资源休养生息和恢复发展为主题,采取保护森林资源、加快森林培育、分流安置富余职工和调整产业结构等措施,实现了工程区森林资源由过度消耗向提高森林质量转变;生物多样性明显增加,森林生态功能明显增强,生态状况由持续恶化向明显改善转变;经济社会由举步维艰向和谐发展转变;职工生活明显改善,社会保障能力全面提升,为富民、强区和筑牢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做出了重要贡献。具体表现为:

一是工程区森林资源实现面积、蓄积量双增长。天保工程实施以来,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全面落实森林管护、公益林建设和后备资源培育等措施,工程区森林面积和蓄积持续增长。工程区累计完成公益林建设3464.33万亩,后备资源培育218.53万亩。据天保工程二期中期评估结果和《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结果,黄河上中游和岭南八局森林覆盖率由2010年的18.87%提高到2015年的23.07%,提高了4.2个百分点;内蒙古森工集团工程区森林覆盖率由2008年的76.55%,提高到2013年的77.44%,增加0.89个百分点。到2017年,工程区森林面积增加了1947.7万亩,森林蓄积量增加了2740.4万立方米。

二是生态状况实现系统性修复。黄河上中游天保工程区生态状况逐步好转,沙区植被盖度、高度、生物量显著提高,乌兰布和、库布齐、腾格里沙漠锁边林带逐步完善。荒漠化、沙化土地实现持续“双减少”。2016年内蒙古第五次荒漠化、沙化土地状况公报显示,与2009年相比,黄河上中游工程区荒漠化土地面积减少480万亩,沙化土地面积减少210万亩。《黄河泥沙公报》显示,2015年黄河年输沙量0.2亿吨,比2010年减少0.084亿吨。大兴安岭林区森林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固碳、制氧等功能明显增强,嫩江流域、额尔古纳河流域及其周边的生态状况得到了极大恢复。天保工程区野生动植物得到有效保护,数量和种类明显增多,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增强。

三是工程区实现经济转型,职工生活水平大幅提高。通过天保工程的实施,过去的“砍树人”变成了如今的“看树人”和“公益林建设者”。同时大力发展新兴产业、替代产业和接续产业,加快推动林区经济转型,逐步实现了由单一提供木材产品向主要提供生态产品转变。据天保工程二期中期评估结果和2017年度《林业统计年鉴》,黄河上中游和岭南八局及三旗市工程区,2015年林下经济产值实现5.7亿元,比2010年增加了1亿元,2017年达到7.4亿元;森林旅游业产值31.3亿元,2017年达到60.8亿元,与2010年相比增长了154%;林区就业方式呈现多元化,职工收入有了较大幅度提高。黄河上中游和岭南八局及三旗市工程区2015年国有林业职工年平均工资达47248.6元,比2010年增长了97.4%,2017年达到年61341元。森工集团林业职工年平均工资达4.03万元,比2010年增长了123.8%,2017年全民在岗职工年均工资突破5万元,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比例由6%提高到12%,启动了企业年金。林区职工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由工程实施初期的养老保险“一险”发展到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五险”。国有林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通过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和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项目的顺利实施,22万户林业职工得到收益。随着国有林区林场改革的深入,《内蒙古大兴安岭国有林区道路“十三五”规划》将呼伦贝尔市、兴安盟的64个国有林场道路纳入规划范围;国有林场纳入了《内蒙古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已达到饮水安全标准;自治区在“十二五”已将国有林场供电纳入农村电网改造升级范围进行了改造升级。林区职工的住房、饮水、取暖、交通等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内蒙古天保工程取得的成效得益于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和习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得益于国家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得益于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得益于工程区广大干部群众的艰苦努力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

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强天然林保护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党的十八大作出的“五位一体”的战略决策、加快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要建立天然林保护制度等决策部署为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奠定了政策基础。天然林保护已经上升为党和国家的意志,迎来了新的历史发展机遇。下一步,我区将按照《天保工程二期方案》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具体部署,完成好天保工程二期各项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牢固树立和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及“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的重要指示,把全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作做的更好、更扎实、更富有成效。

谢谢大家!

 

内蒙古自治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实施成效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记者天然林保护工程是一项国家实施可持续发展、保护生态环境的重点建设工程。此项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实施难度大,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那么,我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主主要涉及哪些政策内容,一期和二期是否有不同的侧重点呢?

:天保工程的政策设定主要是保护生态、保障民生。一期主要有5大政策:一是实施木材产量调减政策,二是实施森林管护补助政策,三是实行种苗、防火、公益林等建设投资补助项目,四是开展职工社会保险补助,五是妥善安置富余职工。

天保工程二期更加关注民生、更加关注资源培育、更加注重企业改革,各项政策与工程一期保持一致,同时,对政策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新增了一次性安置职工社会保险补贴、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森林培育经营和改革奖励等3项补助政策。2012年,中央财政对天保工程一期一次性安置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给予一次性补贴。继续实施木材产量调减政策,并于2015年4月1日实行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政策。新增中幼林抚育和后备资源培育补助政策。建立了改革奖励机制,对我区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的改革给予延续补助和奖励,对推进政企、政事彻底分开等改革取得明显成效的省给予奖励。取消了地方配套工程投入20%的规定,大幅提高了森林管护、社会保险、政策性社会性支出、公益林建设等补助标准。改变过去十年规划投入方式,根据工资水平和物价变动等因素,对部分补助标准进行了动态管理。如:国有林管护补助2011年每年每亩5元,2015年提高到6元,2016年提高到8元,2017年提高到10元,与启动时相比提高了1倍;社会保险补助资金2011年每人每年0.63万元,2013年提高到1.23万元,2018年提高到1.49万元,与启动时相比提高了1.4倍。公益林建设等补助标准也进行了相应提高。

 

内蒙古日报社记者:天然林保护工程在我区实施二十年,为缓解林区森林资源危机和企业经济危困注入了“强心剂”,为重振林区带来了新的发展生机。在这20年里,我们都积累了哪些成功做法和有益经验?

:我区天保工程实施20年来,积累了一些成功做法和有益经验,归纳为5点:一是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正确处理各级政府权责关系,通过将天保工程“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省”责任制延伸到“四到盟市”和“四到旗县”,确保工程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二是坚持减产停伐、积极培育,正确处理保护存量与扩大增量的关系,通过产业结构调整、自然修复和人工培育,有效保护和增加了森林资源。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改善民生,正确处理兴林与富民的关系,通过增加职工收入、扩大社会就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大幅提高了林区群众的生活水平(2017年黄河上中游和岭南八局工程区国有林业职工人均收入56652.9元,是1997年的12.6倍,森工集团2017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0003元,是1997年的12.8倍)。四是坚持深化改革、增强活力,正确处理加大投入与深化改革的关系,通过政策扶持和创新体制机制,充分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五是坚持各负其责、协调配合,正确处理部门之间的协作关系,认真履行职责、相互密切配合,形成推动工程建设的合力。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记者:所谓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我区作为是全国唯一进入“长江上游和黄河上中游”、“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两大全国天保工程实施范围的省区,是如何落实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政策的?

:黄河上中游工程区自天保工程一期启动时,全面停止了天然林商业性采伐。重点国有林区大幅度调减木材产量,由1997年的451.2万立方米调减并定产到2013年底的122.6万立方米,调减了72.8%。

2012-2014年,自治区为全面保护阿尔山地区森林资源,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停止木材采伐试点,年均停伐木材产量8.13万立方米,自治区财政年投入停伐补助资金1.15亿元。按照国家要求,从2015年4月1日开始,全面停止了天保工程区和非天保工程区大兴安岭山脉上102个国有林场的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年停伐木材产量151.2万立方米。到目前,我区全部实现了全面停止天然林的商业性采伐,实现了“停得下、稳得住、不反弹”,天然林资源得到全面有效保护。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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