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动公开事项和内容
重点公开机构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法规、政策解读、规划计划、财务信息、人事公告、建议提案、农事指导、行政许可、政务服务办事指南等12类118项内容。
二、主动公开时限
自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对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主动公开方式
通过部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新媒体矩阵、农业农村部公报等形式主动公开。
四、责任主体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牵头,各有关司局单位根据责任分工分别负责(详见《农业农村部主动公开事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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