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克托县农牧业局配合自治区、市督查组开展渔业船舶检验登记工作
5月24日,自治区渔业船舶检验局、呼市水产管理站督导检查组一行赴托县督导检查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托县农牧业局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配合督查。本次督导检查主要围绕渔业船舶的动力设备、船体设备、救生设备、消防设备等关键环节和是否存在套用合法渔船船名、证书或伪造渔船船名、证书,以及渔业船舶非法载客、非法捕捞等方面内容进行,共检验捕捞渔船35艘,发放宣传资料70份,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35份。
督导检查过程中,督查组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庆”期间和秋冬季节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呼农牧水发【2017】10号)文件精神,有效预防渔业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渔业安全生产;坚决杜绝渔业船舶非法载客、非法捕捞、渔业船舶带兵作业、电、毒、炸鱼等现象发生;要求渔业执法人员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切实加强管理,严格执法,为托县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保驾护航。
通过这次督查和渔业船舶检验工作,进一步加强了托县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严厉打击了违法渔业生产行为,坚决清理“三无”船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渔业安全生产水平。
督导检查过程中,督查组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庆”期间和秋冬季节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呼农牧水发【2017】10号)文件精神,有效预防渔业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渔业安全生产;坚决杜绝渔业船舶非法载客、非法捕捞、渔业船舶带兵作业、电、毒、炸鱼等现象发生;要求渔业执法人员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切实加强管理,严格执法,为托县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保驾护航。
通过这次督查和渔业船舶检验工作,进一步加强了托县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严厉打击了违法渔业生产行为,坚决清理“三无”船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渔业安全生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