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农补贴助农民致富 白银市农业机械五项强农惠农政策介绍
为了提升我市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科技水平、安全水平和社会化服务水平,推动全市农机化科学发展,为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业现代化建设做出积极贡献,我市实施了农机购置补贴、柴油补贴、深松整地作业补贴、报废更新补贴和免费管理等五项强农惠农政策。
一、农机购置补贴
一、农机购置补贴
(一)机具种类范围。中央财政资金重点补贴粮棉油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关键环节所需机具,兼顾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林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发展所需机具共11大类36个小类94个品目。省级财政资金重点对粮食生产关键环节急需的部分机具品目敞开补贴,主要包括玉米收获机、马铃薯种植机、马铃薯收获机、深松机、免耕播种机、残膜回收机等。鼓励开展大型农机金融租赁试点和创新农机信贷服务,多渠道、多形式支持农民购机、用机。
(二)补贴机具产品资质。补贴机具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产品;补贴机具应是已获得部级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补贴机具产品应当与鉴定报告一致;危及人身安全的补贴机具必须加装急停、防护罩等规范性安全装置,且警示标志齐全;补贴机具产品须随机附带整机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规范性文件;补贴机具产品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三)补贴标准。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原则上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单机补贴额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25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60万元。
(四)补贴对象。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五)补贴操作及资金兑付。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方式,即:农户自主购机——补贴资格申请——补贴机具核实——补贴资金兑付。
二、农机柴油补贴
(一)补贴对象。按年度以年底前纳入县级农机监理部门管理且号牌、行驶证、驾驶证齐全、年度检验合格的辖区内所有拖拉机(含微耕机)、联合收割机。
(二)补贴标准。20马力(不含20马力)以下的每台补贴200元,20马力-50马力(不含50马力)的每台补贴260元,50马力以上每台补贴300元。
(三)补贴程序。申请——受理审查——审核——公示——报批——补贴。
三、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贴
(一)方针原则。坚持“行政推动、补贴引导、完善机制、农民自愿、确保效果”的方针,按照因地制宜,科学规划,连片作业,整乡(村)推进,定额补贴,市场运作,公开公正,农民受益的原则实施。
(二)实施范围。2016年全市共15万亩。会宁县2万亩、靖远县5万亩、景泰县5万亩、平川区3万亩。
(三)补贴对象。在全市农机深松整地补贴试点范围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并自愿实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四)补贴标准。深松整地作业补贴标准是每亩20元。
(五)补贴方式。县(市、区)农机化主管部门组织农机服务组织(或农机户)开展深松整地作业,经核查验收合格后,当地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通过“一折统”直接兑付到农民手中。
四、农机报废更新补贴
(一)补贴原则。坚持“农民自愿、国家扶持、方便高效、促进更新”的原则,鼓励和引导农业机械以旧换新和升级换代,加快节能、环保、安全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
(二)补贴对象。在我市景泰、靖远、平川各试点县(区)内依法报废旧机并换购新机的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可申请享受农机报废更新补贴。
(三)报废补贴机具类型。报废补贴机具类型为达到报废标准或超过报废年限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即:国家明令淘汰的(小型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0年、大中型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5年、履带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2年、自走式联合收割机报废年限为12年、悬挂式玉米联合收割机报废年限为10年);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未达报废年限,但技术状况差且无配件来源的;预计大修费用大于同类新产品价格50%的。
(四)补贴标准。农机报废更新补贴额按报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机型和类别确定。拖拉机符合报废条件的:手扶拖拉机补贴500至800元、轮式拖拉机补贴1000至11000元、履带拖拉机补贴10000元。联合收割机符合报废条件的:自走式全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补贴3000至10000元、自走式半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补贴6000至16000元、悬挂式玉米联合收割机补贴3000至5000元、自走式玉米联合收割机补贴6000至18000元。
(五)操作程序。报废申请——机具回收——注销登记——申请更新——兑现补贴。
五、农机免费管理
(一)农机管理的五项免费服务政策
1.免报户费。农业机械入户,农机监理部门一律免费登记报户、检验、核发牌照和行驶证、喷号,保证农机具手续齐全,合法运营。
1.免报户费。农业机械入户,农机监理部门一律免费登记报户、检验、核发牌照和行驶证、喷号,保证农机具手续齐全,合法运营。
2.免培训考核发证费。申领农业机械驾驶证,应先到农机学校参加培训,培训按照申领人要求的准驾机型,确定专业班次,分次分批进行免费培训,培训结束后,免费参加农机监理部门组织的驾驶操作人员理论知识和现场操作(场地驾驶技能、挂接机具和田间作业技能、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考试合格的,免费核发驾驶证。
3.免年度检验费。农业机械每年检验一次。农业机械检验分人工检验和检验设备检验。检验主要是核对行车记录、检测调试制动、灯光、转向灯主要部件安全技术性能。检验检测免收人工检验费及设备检测、喷漆喷号费。
4.免换补牌证费。农业机械驾驶证每六年换发一次。驾驶、行驶证、牌照遗失或损坏需补办新牌证的,免收牌照、驾驶证、行驶证工本费。
5.免农机服务和开发各项管理费。为鼓励多种经济实体服务、开发农机,营造良好的农业机械生产经营环境,对本市行政区内外的非农机构、个体,从事农机服务或开发经营的实行免费管理。
(二)农机管理的六项优惠扶持政策
1.资金补贴优惠。对农机合作社、农机服务大户优先享受国家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机具维修补贴资金和农机柴油补贴资金。
2.劳务输出培训优惠。充分发挥农机学校的阵地资源优势,与劳务输出“阳光工程”并轨,开展多行业技能培训、学历教育,培养一批有一定技术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使其真正成为技术强、素质好的劳务输出生力军。
3.学习掌握新技术优惠。对农机系统进行的科技引进、实验、示范项目,在项目实施上,优先进行传帮带,实地培训,使其学习掌握先进的农业机械技术,提高技术水平。
4.评定技术职称、技术晋级优惠。在评定农机技术人员职称、技术等级、经营达标晋级等工作中予以优惠,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农机科技队伍。
5.增驾增技优惠。经培训获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在参加高一级驾驶操作技术培训时,免交基础培训费。
6.信息优惠。村级农机事故上报、农机事件投诉、农机新技术咨询等业务,并入“神农通”工程,免费进行信息反馈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