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鞍山下发34393万元玉米生产者补贴资金
市农委粮油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玉米生产者补贴的范围为全市所有种植玉米的县(市)区。享受补贴的对象为合法耕地(即通过合法程序获得合法经营权)上的玉米实际生产者(包括本地农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合法的外来租种者等)。对于土地流转的,补贴资金将发放给实际玉米生产者,土地流转合同(协议)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向玉米生产者发放补贴的依据,是生产者当年在合法耕地上实际播种的玉米种植面积。不包括在国家及省市已明确退耕土地、未经批准开垦土地或禁止开垦土地上的玉米种植面积,不包括已被政府征用并获得补偿、暂时未能开发使用的耕地上的玉米种植面积。
据介绍,此次玉米生产者补贴面积核查工作采取“玉米生产者申报登记、村委会核查确认、乡镇政府公示核实、县级农业部门审核移交县级财政部门,同时汇总报送备案”的工作流程。农业部门将根据市对县核定下达的当年补贴资金额度,依据县农业部门提供的全县补贴面积测算确定全县统一补贴标准,并向玉米生产者发放补贴资金。全市2016年玉米生产者补贴面积核查工作于9月25日前完成,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于10月25日前完成。2016年至2018年三年保持不变。
农业部门提醒,为了防止补贴资金出现截流、冒领等情况,此次玉米生产者补贴金的发放,通过惠农“一卡通”直接将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玉米生产者存折账户。绝不准以现金形式发放,任何单位和个人也不得以任何理由代领、代扣、挪用、挤占玉米生产者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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