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正式成为吉林省直管县试点城市
梅河口正式成为吉林省直管县试点城市
梅河口市别名梅河,位于吉林省东南部、通化市北部、长白山西麓、辉发河上游,地处松辽平原与长白山区的过渡地带。东以一统河下游新合镇双胜村与辉南县毗邻;南与东南以分水岭、新开岭、盘道岭、鸡冠砬子山与柳河县分界;西南白银河彼岸、杨树河上源及西部的山城镇桦树村与辽宁省清原县交界;西与西北和东丰县接壤;北与东北以亮子河与磐石市为邻。地理座标:东经125°15´至126°03´,北纬42°08´至43°02´。全境南北长极至97公里,东西宽极至35公里,总面积2174.6平方公里,2009年建成区面积30.3公里,城区常住人口30万人,耕地面积10万公顷。
梅河口市距省会长春271公里,距通化市区120公里,位于沈吉、长通两线的交汇点,是吉林省东南部交通要冲和东北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之一,是吉林省东南部重要的商贸物流中心,煤炭生产集聚地,同时也是全国双拥模范城、省级文明城市。
2013年11月,梅河口正式成为吉林省直管县试点城市,被赋予地级市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
风景名胜
人文景观
庆云女真摩崖石刻:位于小杨乡庆云村北的半截山南坡。在距地表22米的半山腰一块突出的砬石上,自上而下有一道裂隙,将石壁表面分成两部分。
东北局梅河口会议会址:坐落在梅河口市区和平街道内一座日式二层小楼内一间不足30平方米的小房间。1945年10月7日,东北挺进纵队第一支队第一次解放梅河口,司令员万毅带领部队进驻此楼,设立梅河口铁道管理部。
辉发河上游石棚墓群:在辉发河上游,位于进化、水道、红梅、吉乐境内,东起碱水北沟,西至鸡冠砬子,共有7处石棚墓群,规模较大的有四处,即:碱水石棚墓群、白石沟石棚墓群、龙头堡石棚墓群和挑参沟石棚墓群,多达近50座,均属于新石器时期的古墓葬。
海龙古城遗址:海龙古城系辽金时期所建。清时,在废墟上夯筑土城墙,周长2000米,设4门,两条呈十字形大街穿城而通4门。清光绪五年(1879年),先后设围场总管衙门和海龙通判,第二年设海龙抚民厅。
方家街古城址:位于小杨乡古城村。古时为照散城。为长方形,南北二门夯筑,城周长2000米。城内出土文物有大砖、布纹瓦、铁镞、青花石器等,周边曾出土盔甲、马具、带扣、铁环、箭镞等。
龙王庙:位于海龙镇。始建于光绪十年(1884年),当时有前后两层大殿,后又扩建。到解放前夕,已形成具有传统宫殿式风格,成为东北有名的道教宫观,一副对联“探天探地探人究宇宙大道之理,求理求德求道得身心解放之极”。
贾大坡古生物化石群:位于市区东南20余公里的杏岭乡境内。古化石种类为狼鳍鱼化石,与辽宁省北票市曾发现中华龙鸟化石的四合屯,同属于白垩纪、侏罗纪(约1.3亿年前)的热河生物群,而且石质好,化石清晰,不易破损,保存价值极高。
自然景观
辉发河景观带:位于辉发河城区段。跨河建有3座形态各异的大桥和1座钢架斜拉人行桥,均安装了不同风格的彩虹灯;河两岸筑堤为路,堤两侧以独具的匠心构筑了姑苏风格的白玉拱桥和亭榭,江南水乡式的小溪碧湖相连、跌水瀑布相戏;植有具长白山风情的白桦、曲柳等树木,以及黄刺梅、金叶榆、红刺梅、孔雀草、多种莲荷等花草。
四季生态园: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位于梅河口市东南部。从国道202线可直达。距梅河口市19公里。2002年向社会开放。2007年12月28日被省旅游局评为国家3A级景区,风景区规划占地300公顷,景区实际占地30公顷。已建成六大服务区,即仿古大门游览区、游客住宿活动区、餐饮服务及会议文体活动区、水上娱乐区、动植物观赏区、冰雪运动区。
磨盘湖国家湿地公园:磨盘湖国家湿地公园位于梅河口市西南,距202国道9公里,距市区50公里,是建于1958年的人工湖,吉林省大Ⅱ型水库。它三面环山 一面堤坝,面积2050公顷,平均水深40米。
鸡冠山国家森林公园:国家3A级旅游景区,位于市西南吉乐乡境内,南与吉林省柳河县接壤,西南与辽宁省清原县相望。距202国道山城镇22公里,距梅河口市区60公里,为山岳型自然风景区。鸡冠山因其状如一只报晓雄鸡头冠而得名。2007年12月28日被省旅游局评为国家3A级景区。
五奎山风景名胜区:位于梅河口市山城镇境内龙泉寺文革期间被毁,和尚被迫逃离,改革开放后为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发展旅游产业,经市有关部门申报,上级批准异地重建龙泉寺,选址五奎山兴建五奎山风景名胜区,含龙泉寺庙及祥云塔等景观设施。
自然资源
土地资源
梅河口市总土地面积216400公顷。实有耕地10万公顷,占46.2%。其中,水田4万公顷、旱田6万公顷。全市土地分为3个综合区域。西南部分山地林参经营区属山区,土壤主要是灰棕壤、草甸土、白浆土等,种植业多为旱田;中部平原粮豆产区,土壤以水稻土、冲积土、白浆土为主,是粮豆主要产区,种植业以水稻、玉米为主;东北部低山丘陵农牧经济区,土壤以白浆土、草甸为主,土质贫瘠,种植业以玉米、大豆为主。
矿产资源
梅河口市矿产有29种,产地、矿点104处。其中,能源矿产煤、油母页岩2种,产地、矿点7处;金属矿产金、钼、铁、铜、镍等10种,产地、矿点54处;非金属矿产硅藻土、硅石、钾长石等15种,产地、矿点32处;水气矿产地下水、矿泉水2种,产地11处。已经开发利用的优势矿产8种,其中煤炭资源储量达2亿吨,列吉林省第一位,主要分布在山城镇、中和、红梅镇、曙光镇及新合镇等地。梅河煤矿是吉林省最大的煤炭生产企业,2011年,全市开采量406.07万吨,总产值18.27亿元,实现利税2.2亿元,占全市税收总额的15.9%。金矿生产企业2家,均坐落在水道镇,设计年生产能力5.6万吨。铁矿资源累计查明储量192.5万吨,剩余储量约137.3万吨。境内铁矿勘查项目2个,分别位于吉乐乡境内,已探明储量134.4万吨和小杨乡境内。油母页岩已探明厚度350米,含油量在8%~10%左右,地质储量20亿吨,厚度大、品位高,极具开采价值。
水利资源
梅河口市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总量6.05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3.89亿立方米;地下水2.16亿立方米,地下水可开采量1.14亿立方米。境内河流纵横,蓄水工程多。主要有三大河流(辉发河、大沙河、一统河)、两大灌区(海龙水库灌区、碱水水库灌区)。蓄水总库容 5.35亿立方米。其中,大型水库1座(海龙水库),总库容31600万立方米;中型水库2座(碱水水库、新合水库),蓄水库容 4040万立方米;小I型水库25座,蓄水库容7127万立方米;小II型水库113座,蓄水总库容3162万立方米;塘坝4593座,蓄水总库容7524万立方米。拦河坝221座(其中万亩以上5座),电灌站686座,机电井1239眼,小井9210眼。辉发河、大沙河、一统河堤防长192公里,其中辉发河堤防梅河口段160公里。全市共有大小河流50余条,均属辉发河水系。多年平均降水量713毫米,平均径流量4.15亿立方米,从外县流入本市的客水径流量4.56亿立方米,地表水总径流量8.71亿立方米。水资源总量11.21亿立方米,其中地下水资源总量2.5亿立方米。丰富的水资源每年为全市工农业生产提供水量3.07亿立方米(农业用水2.33亿立方米、工业和生活用水0.74亿立方米),占水资源总量的27.4%。[6]
林业资源
林业用地面积8.07万公顷,占全市总面积37.1%。其中,国有1.43万公顷;集体6.64万公顷。有林地面积6.35万公顷,占林业用地面积78.9%。其中,国有0.97万公顷;集体5.38万公顷。活立木总蓄积365.4万立方米。其中,国有87.13万立方米;集体278.27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29.7%,林木绿化率35%,人均公共绿地9平方米。
动植物资源
野生动物资源:全市野生动物 243种,其中包括鸟类194种,爬行类14种,两栖类11种,兽类24种;森林昆虫600余种。 列为国家重点保护有52种,其中:鸟类重点保护的有34种,主要有金雕、大鸨、白鹭、秃鹫、鸳鸯、白额雁、鹰类、隼类、鹄类等;省级重点保护的161种,主要有苍鹭、野鸡、野鸭、林蛙等;兽类主要有梅花
梅河口龙泉寺
梅河口龙泉寺
鹿、原麝、紫貂、水獭、雪兔、巨松鼠6种;其余为两栖类和爬行类。经济价值较高的有170种。全市驯养野生动物历史悠久,形成了一定规模。截至2011年末,全市有饲养梅花鹿和马鹿养殖场(户)125户,养殖梅花鹿、马鹿约3000头。
野生植物资源:全市野生植物资源种类繁多,已知野生植物种类经初步统计3100种。其中,地衣类190种;苔藓类280种;真菌类670余种;蕨类110种;裸子植物20余种;被子植物1850种。野生植物主要有:水曲柳、黄菠萝、胡桃楸、红松、长白落叶松、赤松、杉松、黄柏、桦、椴、蒙古枥、山杨、粗榆、钻天柳、人参、赤人参、细辛、贝母、龙胆草、天南星、地龙骨、黄芪、天麻、木通、五味子、刺五加、大叶杜鹃、小叶杜鹃、猴头菌、松茸、薇菜、蕨菜、红松籽、山梨、山楂、山葡萄、越桔等。 具有珍稀和特殊经济利用价值的植物种类:经济用材树种37种,药用植物680种,食用植物210种,蜜源植物200余种,观赏植物70余种,工业原料150种。
建置沿革
名字来源
因境内梅河(满语:梅黑河)汇入大柳河(辉发河支流)的河口处而得名。
设治前
梅河口区域早在四、五千年前就有先人繁衍生息。境内先后发现10余处原始社会晚期居住址、7处石棚墓以及 40余处历代古遗址,均采集到大量遗物。商、西周、春秋为肃慎部、战国为秽发部、秦为辽东郡。
汉元封二年(前109年)秋,汉武帝平定了卫氏朝鲜,在东北设置了真番、临屯、乐浪、玄菟四郡。自此至东汉、三国、西晋,梅河口均属玄菟郡所辖。
总章元年(668年),高句丽灭亡。唐在其故地上置安东都护府辖之,梅河口属安东都护府。圣历元年(698年),归渤海国长岭府辖处“长岭营州道”。
北宋政和五年(1115年),即金收国元年,梅河口属咸平路(今开原)遥领。
蒙古太宗(窝阔台)五年(1233年),梅河口属咸平府南境。梅河口主要居民为女真人,属辽阳行省开原路斡盘千户所(治所在今辉南县境内辉发城)。
明洪武元年(1368年),朱元璋灭元,将女真分为建州、海西、野人三大部,设置卫所管辖。梅河口属奴儿干都司海西女真渚冬河卫地。明末,海西女真形成哈达、叶赫、辉发、乌拉4个部落集团。梅河口属辉发(今辉南辉发城)、哈达(达卫城即海龙)两部。明万历三十五年(1607年),努尔哈赤灭辉发部,梅河口归属建州女真努尔哈赤部。
清康熙十六年(1677年),颁发上渝,设置鲜围场。梅河口为封禁之地。光绪四年(1878年)始开禁。
设治后
光绪五年(1879年)设置围场总督衙门(治所海龙城),置总管1人,辖左右协领2人。光绪六年七月四日(1880年8月19日)设海龙抚民厅,隶属奉天府,置抚民通判1人。通判衙门、围场总管衙门治所同在海龙城(今海龙镇)。海龙厅下设36社,辖120个村。
光绪二十八年七月一日(1902年8月4日),海龙厅升为海龙府,添设东平(今东丰县)、西丰县、西安县(今辽源市、东辽县)、划柳河县为海龙府管辖。隶属盛京(今沈阳)将军。宣统二年(1910年10月),旨准裁撤围场总督衙门。
梅河口站原貌
民国元年(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沿用府治。民国二年(1913年)一月八日,海龙府改为海龙县,治所海龙镇,隶属于奉天省东边道。原海龙府所属东平、西丰、西安、柳河、辉南5县划出。全县划为海龙城东关、朝阳镇、六八石、山城子等4个警区,梅河口属六八石警区。
民国十二年(1923年),奉省令改为区村制,将全境130个村划为8个区。
民国十三年(1924年)九月十六日,将全县8个区改为4区20保。民国十六年(1927年),全县调整为10区120村。梅河口为五区。民国十九年(1930年)夏,撤销区的建制,划44村。
民国二十年(1931年),“九一八”事变,日本侵略军占领东北,海龙为沦陷区,设日伪海龙县公署,隶属于奉天省。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一月十七日,全境划为10保,88甲。是年又改为8区,仍为43村。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三月一日起实行街村制,设朝阳镇等3个街和梅河口等37个村。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一月,梅河口村改为梅河口街,成为境内重要集镇之一。民国三十年(1941年)七月,梅河口划归四平省。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朝阳镇及东凤舞村划归辉南县。海龙县将其余村街合并为梅河口、山城镇、海龙3个街及23个村。
1945年11月1日正式成立海龙县民主政府,治所海龙镇,隶属于辽北省;实行区村制,全境划为10个区。1946年5月18日,东北行政委员会决定,海龙县划归辽宁省,为直属县。5月24日,国民党顽固派军队占领海龙,成立国民党海龙县政府,隶属于国民党辽北省政府。海龙县民主政府实行战略转移,开展游击斗争。
1947年5月31日,东北民主联军(3纵8师)李红光支队收复海龙镇。6月1日,海龙县全境解放,海龙县民主政府重返海龙镇,属辽宁省第四行政专员公署。海龙县重建10个区。梅河中心区改称梅河口区。
1948年2月,中共辽宁省委决定撤销四地委,海龙县归省直属。7月,东北行政委员会决定将海龙县划归辽北省第三地委(驻西安,即今辽源市)管辖。年内,海龙县把行政区划为10个区235个街村(其中9街226村)。
1949年4月21日,中共中央东北局、东北行政委员会决定,撤销辽北省,海龙县划归辽东省直属。5月18日,中共辽东省委、省政府决定,海龙县划归通化地区专员公署管理。1954年8月15日,辽东省撤销,海龙县划归吉林省,仍由通化地区专员公署管辖。
1955年5月8日,将县人民政府改称海龙县人民委员会。9月15日,原东丰县和平乡和大阳乡境内驻军营地(即西工地和东工地)之行政区域划归海龙县管辖。
1968年7月,成立海龙县革命委员会,代行县人民委员会职能。
梅河口自然风景
1980年9月25日~27日,召开海龙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将县革委会改为县人民政府。
1985年2月4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海龙县,设立梅河口市(地级)。以原海龙县行政区域划为海龙区、梅河区的行政区域。将原通化地区所属的柳河县、辉南县划归梅河口市管辖。
1986年1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梅河口市改为县级市,仍辖原海龙县行政区域,由通化市代管。同时,海龙区、梅河区撤销,辉南县、柳河县划归通化市管辖。梅河口市归通化市代管。
2013年11月,梅河口正式成为吉林省直管县试点城市,被赋予地级市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