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农牧业现代化
三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农牧业“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不动摇,全面推进农村牧区改革发展,“三农三牧”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持续增强
我区是全国13个粮食主产省区之一,每年为国家提供商品粮超过200亿斤,是全国净调出粮食的5个省区之一,农民人均储粮和人均占有粮食分别排在全国第二和第三位。近年来,我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完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平台,采取节水措施,改变灌溉模式,扩大节水灌溉面积,发展高效节水农业,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2016年,全区主要农作物良种率达到96%以上,有机食品产量占全国的1/3以上,超额完成了玉米种植结构调整任务。粮食生产克服严重旱灾影响,总产量连续4年保持在550亿斤以上。
内蒙古粮食生产以玉米、小麦、水稻、大豆、马铃薯五大作物和谷子、高粱、莜麦、糜黍、绿豆等杂粮杂豆为主。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体现不同地域特点和优势的粮食生产基地,如河套、土默川平原、大兴安岭岭北地区的优质小麦生产基地;西辽河平原及中西部广大地区的优质玉米生产基地;大兴安岭东南的优质大豆、水稻生产基地;中西部丘陵旱作区的优质马铃薯、杂粮杂豆生产基地。玉米播种面积、产量均居全国第3位;大豆面积、产量居全国第3位;马铃薯播种面积居全国首位,产量居全国第5位;杂粮杂豆中高粱的面积和产量均居全国第2位;谷子面积居全国第2位,产量居全国第3位;红小豆面积产量均居全国第2位和第3位,绿豆面积产量均居全国第2位;向日葵面积产量均居全国首位;甜菜种植面积和产量均列全国第2位。
几年来,自治区加大财政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涉农项目资金优先安排在自治区粮食主产县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示范县及国营农牧场范围内,鼓励向农牧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混合所有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倾斜。大力开展粮食高产高效创建和绿色增产模式攻关活动,稳定面积,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引导企业积极参与粮食生产基地建设,发展产前、产中、产后等环节的生产和流通服务。
积极发展现代畜牧业,畜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
近年来,我区积极加快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变步伐。一方面,加强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积极调整牲畜品种结构,为了增强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整体性和协调性,自治区实施“稳羊增牛”战略和“双百千万高产创建工程”,大力推广牛羊冷冻精液人工授精,加快品种改良步伐,通过提高牲畜个体产出,提升养殖效益。在稳定牧区基础母羊养殖规模基础上,牧区大力推广母畜提前配种,提高冬羔、早春羔比重,加快畜群周转,提高养殖效益,为全区牛羊存栏稳定增加和草原生态保护奠定良好基础。同时,实施品牌战略,重点整合苏尼特羊、乌珠穆沁羊、呼伦贝尔羊、科尔沁牛等优势畜种地方畜产品品牌,建立可追溯的管理平台,保障草原牛羊肉的品牌声誉。
另一方面,着力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鼓励和扶持牧户建设棚圈、贮草棚、人畜饮水井以及相关配套牧业机械设备,大力发展牧区家庭牧场。在水源条件较好的半农半牧区,突出抓好节水灌溉饲草料基地建设,加强棚圈、青贮窖等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模化舍饲养殖。发挥农区粮食及秸秆等农副产品资源丰富优势,以奶牛、生猪、家禽产业为重点,依托国家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等项目,积极引导工商资本参与规模养殖场建设。
2016年牧业年度,我区畜牧业实现“十二连稳”,牲畜存栏连续12年超过1亿头只,达到1.36亿头只。
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农牧业产业化经营持续推进
随着我区农牧业产业的聚集和升级,带动了农村牧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产业化经营总体运行良好。
在农牧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利益联结机制是决定产业化经营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利益分配不畅是制约当前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和农牧民增收的瓶颈。我区农牧部门引导鼓励各地对建立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牧民利益联结机制的创新探索,出台了《关于深化农村牧区改革建立完善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利益联结机制的意见》,促进产业化企业和农牧民利益共同体的创建。鼓励和支持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承担涉农项目建设,在涉农补贴资金、综合授信、贷款优先、产品保险、设施用地、品牌创建等优惠政策上给予重点倾斜。积极推进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建设行动,提高农牧民的组织化程度。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牧户”等组织体系和运行模式,鼓励以土地、资金、技术参股等方式,建立多方共赢、利益紧密联结的运作机制,保障农牧民利益。围绕打造绿色、特色产业基地,遵循产业发展规律,积极扶持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家庭农牧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农牧业龙头企业。截至目前,全区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的规模以上农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1505家,占比达到81%,比2013年底提高6个百分点,基本构建起了订单合同、股份合作、价格保护、服务协作、流转聘用5种紧密型的利益联结模式。全区有近39万名农牧民在龙头企业中实现就业,有213.6万户农牧户进入产业化经营链条,农牧民人均从产业化经营中得到纯收入达4829元,占到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4.8%。
同时,为了稳定市场价格和供求关系,我区积极探索建立区域性、阶段性的价格保护机制,在马铃薯、生鲜乳等农畜产品领域协调农牧民与企业的关系,成立了专门的价格协调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养殖户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推动农牧业产业化持续健康发展。同时,龙头企业发挥技术优势,通过统一种肥、统一植保、统一管理,为农牧民提供技术服务,在科技创新和协作服务的过程中给农牧民增收致富创造可能。2015年,内蒙古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首次突破万元大关,增长12%,农牧民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我区是农牧业大区,“三农三牧”工作是重中之重。“十二五”期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上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讲话精神,大力发展现代农牧业,加快建设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不断深化农村牧区改革,实现了农牧业生产连年增收、农牧民收入持续增长,推动农村牧区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