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资讯中心>农业新闻> 正文

内蒙古农牧业龙头企业构筑农企利益联结机制

  • 2017-05-02 浏览:11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内蒙古农畜产品龙头企业发展迅速,已成为继能源、冶金之后第三大工业支柱产业。目前,内蒙古全区有国家级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38家,自治区级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583家,龙头企业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不断提升。

  据统计,2016年,内蒙古全区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农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1907家。实现销售收入4398.5亿元,同比增长7.6%,农牧民人均从产业化经营中获得纯收入达到5264元,占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5.3%。自治区农牧业厅长郭健说,要发挥好龙头企业在农牧业转型升级中的引领带动作用,用道德良心和诚信,筑牢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构建完善农企利益联结机制。农畜产品龙头企业要通过股份合作、订单合同、价格保护等方式与农牧民建立紧密联结机制,在市场好的时候给农牧民让利,市场不好的时候给农牧民保底,让农牧民能够持续从市场中获得收入,避免承受市场波动带来的冲击。

  “农畜产品加工企业没有品牌,路就不好走。而那些卖不出去的农畜产品,绝大多数是没有品牌的产品。”郭健认为。龙头企业要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号召力,加快输出和品牌工程建设,同时一定要注重农畜产品的输出,从抓“农畜产品产量”转变到抓“农牧业质量和效益”上来,并运用“互联网+”的思维,构建“电商平台+精品馆+零售体验店”一体化的绿色农畜产品展示、体验和销售平台,全方位多渠道推介、宣传、展示、销售绿色特色农畜产品。

  • 我要收藏~
  • 参与评论~

本站新闻资讯信息来源为网友投稿、本站原创、转载其他媒体,如果转载本站原创内容而不填写内容原始出处的网络媒体和新闻媒体,我们将对您的侵权行为保留起诉权,产生的任何法律纠纷和法律责任后果请自负,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也请尊重我们的劳动成果。

针对于网友投稿和转载其他媒体的新闻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同时我们也会标注新闻内容原始出处,农牧宝网(www.nmubao.com)刊载此文仅为提供更多资讯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同意文中的说法或描述,也不构成任何建议。

网友评论

0条 [查看全部]  
市场热点
若与客服交谈,请点击这里
400-837-0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