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开展重大病虫航化作业 推进农药减量控害
(一)及早安排部署。省农委会年初组织召开“2016年农业航化作业专家论证会”,协调省财政厅在省级粮食生产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1625万元,实施农业航化作业试点补助项目。5月初,省农委召开“全省农业航化作业技术研讨会”,交流航化作业成效与经验,对航化作业项目管理及技术方案等提出具体要求。
(二)加强监测预警。组织全省40多个病虫监测点加密监测,深入田间系统调查,及时准确掌握病虫发生动态,确定水稻稻瘟病、玉米大斑病、大豆食心虫航化作业防治最佳适期。在防控关键时期,实行病虫害发生防控情况 “一周双报”制,发布病虫害预测预报、警报和信息快报13期,为航化作业提供优质服务。
(三)规范项目运行。5月中旬,省农委下发《2016年全省农业航化作业技术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坚持“政府支持、市场运作”原则,采取政府出资购买服务方式,严格采购程序、严格能力审核、严格技术规范、严格检查验收,严格项目管理、规范航化作业,扎实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与专业化统防统治融合,实现农药减量控害。
(四)强化督查指导。省农委组织督导组赴9个市(县)开展巡回督导,重点检查航化作业资金、物资、措施到位和作业进展情况,指导各地开展科学防控,落实关键技术措施,提升科学防病治虫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