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多部门联合检查农牧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内蒙古晨网全媒体记者从内蒙古劳动监察总队了解到,从即日起至明年1月25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安厅、水利厅、交通运输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工商行政管理局、总工会等部门针对农牧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展开专项检查,以确保农牧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农牧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据了解,此次检查主要采取用人单位自查和联合执法检查组专项检查相结合方式进行。检查范围涉及全区使用农牧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检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
检查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工资逃匿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中对举报投诉的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无故拖欠农牧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依法处理,并向社会公布;对恶意拖欠农牧民工工资情节严重的用人单位,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其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