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向新型经营主体倾斜
近日,财政部会同农业部制定了《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现已正式施行。
《办法》明确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将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以及国家政策确定的其他方向。资金将由财政部会同农业部分配。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资金,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用于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资金,补贴对象为粮食适度规模生产经营者,重点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和新型服务主体倾斜。
《办法》鼓励采取多种措施,创新方式方法,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施用有机肥等措施,切实加强耕地质量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
《办法》指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具体补贴标准、补贴依据和补贴方式等由各省结合本地实际确定,要确保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强组织管理,保障政策的有效实施,支持做好补贴面积核实、补贴公示制度建立、“一卡(折)通”发放资金、推进农民补贴网建设、加强补贴监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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