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17个县实施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
核心提示:为改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条件,减少农产品产后损失,增加有效供给,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2016年,吉林省确定在长春市绿
为改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条件,减少农产品产后损失,增加有效供给,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2016年,吉林省确定在长春市绿园区、双阳区、德惠市、农安县、榆树市,吉林市永吉县,四平市伊通县等17个县(市、区)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用于补助2016年新建的马铃薯储藏窖、果蔬冷藏库和热风烘房等设施建设。
项目以马铃薯主产区、果蔬优质产区和特色产业带为重点,坚持扶持主导产业,向优势主区和贫困地区倾斜,重点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特别是向全国农产品加工合作社示范社倾斜。
项目采取“当年建设当年使用,先建后补”的方式,补助对象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户。每个专业合作社补助数量不超过5座,总库容不超过800吨;每个家庭农场补助数量不超过2座,总库容不超过400吨;每个农户补助数量不超过2座,总库容不超过200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