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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设立玉米收购信用保证基金

  • 2016-10-27 来源:证券时报浏览: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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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6日,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了解到,为积极稳妥推进玉米收储制度改革,切实做好玉米购销工作,结合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关于切实做好今年东北地区玉米收购工作的通知》,黑龙江省于日前正式下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我省玉米购销工作的通知》。

  实行玉米收储制度改革,是国家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举措。今年是推进玉米收储制度改革的第一年,只有抓好玉米购销工作,才能保障国家玉米收储制度改革政策顺利实施。为此,黑龙江省提出,要抓住销售和价格两个关键环节,全力以赴打好打胜秋粮购销这场硬仗,切实做到有人收粮、有钱收粮、有仓收粮,积极作为,抓住关键,主动化解矛盾,确保农民手中玉米按市场合理价格如期售出,坚决防止发生大范围农民“卖粮难”。

  黑龙江省要求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向农民讲清楚储存不当会降低玉米品质,影响销售价格,甚至限收、拒收,最终受损失的是自己的道理。一要加强技术服务。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村屯现场指导农户科学收获、整理和储存玉米,采取上栈子、码趟子、离地储存等庭院储粮的技术措施,支持农户配备科学储粮装具和设施,帮助农民降水减损、保证玉米质量,防止发生不应有的玉米霉变等降低质量和坏粮的现象。二要提供设施服务。组织国有粮食企业利用仓储、烘干及场地等设施,开展为农民代烘、代储服务,增强农民的玉米安全保管储存和选择商机适时出售玉米的意识和能力。三要强化销售服务。组织收储、购销、加工企业与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对接,提前预约收购粮源,疏通销售渠道。引导农民错峰、有序售粮,缓解收购压力。

  为了继续强化引导多元市场主体积极入市开展玉米购销,黑龙江省将会统筹协调辖区内中央企业分支机构和地方骨干粮食企业带头入市收购。中央企业分支机构要综合考虑市场走势和其他市场主体收购情况,合理把握收购时机和节奏,做到始终“在市”均衡收购。中储粮分(子)公司要在新粮上市后有序轮入中央储备和国家一次性储备玉米。中粮集团、中纺集团、中航工业集团等中央企业分支机构要充分利用自身渠道和优势开展市场化收购,力争不低于去年政策性收购量,发挥好稳定市场、引导预期作用。协调落实好国家淀粉出口退税等优惠政策,切实落实省政府对规模以上符合条件的玉米深加工企业补贴政策,鼓励玉米加工和饲料、养殖等用粮企业扩大玉米加工转化数量,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延伸产业链条。积极鼓励发展畜牧业,扩大粮食过腹转化规模。持续加强玉米深加工大项目建设,加快提高玉米深加工能力。加大粮食销售市场开拓力度,保障“玉米商务洽谈会”和“金秋粮食交易会”等已签订玉米意向购销协议的执行履约。推进“互联网+粮食交易”。加强与销区的粮食产销合作,引导和鼓励粮食加工、饲料生产和贸易等企业开展购销合作对接,不断密切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提高合作成效。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要求黑龙江省金融办要加强与人民银行、银监局的协调配合,指导政策性银行和商业性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玉米收购信贷业务,保障企业有钱收粮。农业发展银行要发挥好主渠道作用,根据玉米收购贷款需求,对中央大型粮食企业、地方国有及其控股企业,以及信用状况好、产品有销路、符合贷款条件的购销贸易和加工企业,积极给予支持。商业性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各类购销贸易和加工企业的贷款支持,对于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现有涉农贷款优惠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黑龙江省还提出要按照国家要求设立黑龙江省玉米收购信用保证基金,为解决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及符合条件的其他粮食企业收购资金问题提供支撑。黑龙江省各相关地区要积极协调粮食收购信贷支持政策的落实,搭建银企对接平台,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立多元化的融资渠道,满足各类市场主体收购资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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