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农牧业龙头企业构筑农企利益联结机制
内蒙古农畜产品龙头企业发展迅速,已成为继能源、冶金之后第三大工业支柱产业。目前,内蒙古全区有国家级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38家,自治区级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583家,龙头企业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不断提升。
据统计,2016年,内蒙古全区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农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1907家。实现销售收入4398.5亿元,同比增长7.6%,农牧民人均从产业化经营中获得纯收入达到5264元,占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5.3%。自治区农牧业厅长郭健说,要发挥好龙头企业在农牧业转型升级中的引领带动作用,用道德良心和诚信,筑牢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构建完善农企利益联结机制。农畜产品龙头企业要通过股份合作、订单合同、价格保护等方式与农牧民建立紧密联结机制,在市场好的时候给农牧民让利,市场不好的时候给农牧民保底,让农牧民能够持续从市场中获得收入,避免承受市场波动带来的冲击。
“农畜产品加工企业没有品牌,路就不好走。而那些卖不出去的农畜产品,绝大多数是没有品牌的产品。”郭健认为。龙头企业要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号召力,加快输出和品牌工程建设,同时一定要注重农畜产品的输出,从抓“农畜产品产量”转变到抓“农牧业质量和效益”上来,并运用“互联网+”的思维,构建“电商平台+精品馆+零售体验店”一体化的绿色农畜产品展示、体验和销售平台,全方位多渠道推介、宣传、展示、销售绿色特色农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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