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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州大力发展 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

  • 2017-06-12 浏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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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讯 (通讯员 林有珠) 自2008年被确定为生态畜牧业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以来,海南藏族自治州不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大力发展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全州农村牧区家庭农牧场、农牧民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合作经营组织遍地开花。

目前,全州共有农牧业专业合作社1125家,其中经营种植业279家、畜牧业687家、渔业14家、发展服务业40家、其他行业91家;共有家庭农牧场347家,其中发展种植业106家、畜牧业201家、种养结合40家。随着部分家庭农牧场和农牧业专业合作社经营步入正轨,农牧民得到更多的实惠,进一步增强了农牧民发展家庭农牧场和专业合作社的愿望,从而积极推动了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发展由政府大力扶持推广向农牧民主动自愿领办转变,经营成效从原来维持经营向壮大盈利方向转变,全州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已逐渐步入正轨,成为引领高原现代生态农牧业发展的主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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