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用好农地政策促进农民增收
重庆市副市长刘强表示:“《意见》符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顺应新型经营主体的迫切期望,在当前农业生产方式、经营方式和组织方式发生深刻转变,产业链、价值链在融合中纵横延伸的背景下应时应势而生。”
2010年,重庆在全国率先开展并完成了农村承包地确权颁证任务,化解了大量土地承包纠纷,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发展。2013-2015年,全市土地流转比率从38.4%提高到41.5%,土地规模经营集中度从30.1%提高到34.4%。同时,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蓬勃发展。
“为适应新形势和农业部提出的新要求,市农委将从基本农田到户上证、高标准农田补图上证、建设确权办证信息平台、建设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体系、更好运用确权颁证成果五个方面,深化完善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将《意见》落到实处,为推进发展现代特色效益农业服务。”重庆市农委主任路伟说。
《意见》将支持设施农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农业园区、林业、传统村落和民居等五类用地,盘活存量建设用地、闲置集体建设用地、零星分散建设用地、“四荒”地、新增耕地、林地、闲置农房等七大资源,让静态土地“流”起来,使沉睡的资源“活”起来。
与此同时,重庆市政府强调“三不能、五严禁”:不能改变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能损害农民权益、不能以旅游开发破坏生态环境;严禁以农业设施为名进行房地产开发,严禁在农地上建设旅游度假村等,严禁在承包、租用的农地、林地上建设小产权房,严禁修建永久建筑物出租、出售,严禁破坏、污染、圈占闲置耕地和损毁农田基础设施。
重庆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到2020年力争重庆市农民收入赶上全国平均水平。刘强说:“要实现这一目标,‘十三五’期间,重庆农民收入年均增幅必须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左右。因此,必须深挖潜力,广辟渠道。《意见》从顶层设计上明确了农业农村发展用地政策,有利于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更有利于助推脱贫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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